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流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两办《意见》落实等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从政策内容、相关操作、疑难问题等多个维度,通过短视频开展广泛的宣传解读。依托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4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0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台账,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多部门联合办理机制,提升流转办理效率。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络,确保答复更加精准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对因客观条件变化而满足主动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针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快速灵活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评细则,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培训纳入新任领导干部培训和各级干部轮训的重点课程,提升新招录公务员信息公开培训课时,不断强化税务干部对信息公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丹东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3年本单位在公开服务措施的优化、公开方式的创新、信息公开大格局的构建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创新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丹东市税务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上级机关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打造“互联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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