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10000001099719Y/2024-00092 主题分类: 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4-01-30
沈阳税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税务所新风貌

自学习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塔湾税务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为纳税人创造更加便利和谐的征纳环境。

为配合做好今年冬季供暖保障相关工作,皇姑区税务局塔湾税务所在区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政策指导帮助下,凝聚部门合力,聚焦供热企业发展涉税需求,深入辖区内供暖企业走访调研,为供热企业“精准画像”,对企业可以享受的新出台以及延续执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宣传、辅导,从政策享受、纳税申报、风险防控等方面切实帮助供暖企业解决涉税疑难,缓解资金压力,保障企业平稳运行,让供暖企业深刻感受到税务局带来的“政策温度”。

沈阳鑫和鑫供暖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居民供暖为主的民生企业,为超过43000户皇姑区居民及民用网点提供冬季供暖服务。“今年供暖季刚到,税务所就第一时间到我公司进行税费优惠政策辅导,帮助我们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截至目前,我公司已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115万元。公司主要依靠煤炭供暖,今年由于煤价上涨,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面临一定压力,税务部门主动送来税惠红利,为我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王艳杰说。

“真金白银的税惠减免为公司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将资金用于更新改造老旧供热管网、增加储备锅炉燃煤,更有信心保证冬季供暖不断档,让老百姓暖心过冬。”公司法人姜相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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