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10000001099719Y/2024-01131 主题分类: 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4-10-12
盘锦税务:深入“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税费服务再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大洼区税务局聚焦纳税人关心关注的不动产交易业务进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整体规划,利用税务与不动产业务联办系统全面优化办证流程,持续加强与市、区不动产业务部门协作沟通,强化不动产交易数据的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税时间、提高办理效率、节约办税成本。

据大洼区税务局驻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过去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从不动产窗口登记到拿到不动产证书需要经历多次窗口受理审核、分别扫码缴费。而现在依托“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模式,不动产业务已经由“多窗多次办”向“一窗一次办”转变,实现“一次叫号、一窗办结、一网通办”。现在纳税人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时,只需将所携带的购房合同、全款发票等材料在不动产业务窗口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信息上传至税务和不动产业务联办系统即可进行线上办理。通过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税务受理人员可以看到契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和实缴税额并进行在线审核,核验无误后将已完税的信息回传到不动产业务窗口,不动产业务窗口为纳税人发放不动产权证。所有业务现场办理办结,纳税人当天就可以领取不动产证书。

此外,针对不动产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资料缺失的问题,大洼区税务局利用容缺办理,对于符合清单事项上的情况经税务工作人员核实查验后,也可先行为纳税人办理不动产交易业务,让涉税问题“一站式”解决,不断为纳税人“办实事、增便利”。

“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真是太方便了”刚刚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李女士说道,“以前需要拿着材料在好几个窗口来回跑,现在把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几个部门通过电脑就可以给我们审核操作,真是为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

下一步,大洼区税务局将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新建商品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收集了解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以“小切口”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大变化”,持续提高纳税人办税缴费体验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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