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15: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我局对大石桥市嘉意天和实业有限公司(91210882MA0Y9RWT1Y)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营税稽二通〔8303〕号),营口华德石化有限公司(91210811MA0QEG5613)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营税稽二通〔8304〕号),营口和利物流有限公司(91210800MA0UGJUD0U)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营税稽二通〔8305〕号),营口铭航油品有限公司(91210800MA0YC9B40F)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营税稽二通〔8306〕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325房间领取上述文书。

特此公告。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宁街南宁里1号

电话:0417-6658482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ycQIaPmBdl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