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问题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2024-10-28 13: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10月28日上午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在辽宁税务局官方网站开展了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做客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00 - 11:00

主题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主持人(沈抚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热点问题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沈抚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在线为纳税人解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问题并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柳溪,你好![2024-10-28 10:00:42]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非常有幸能与网友们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2024-10-28 10:01:26]

[游客]: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家广告公司,今年10月份申报3季度增值税时所填季销售额为4.8万元,我想问一下,能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吗?[2024-10-28 10:03:31]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您的公司按季度申报纳税且季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可以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2024-10-28 10:06:28]

[游客]: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2024-10-28 10:11:06]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文件规定: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4-10-28 10:15:24]

[游客]:我公司刚刚办理完税务登记,目前尚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以进行抵扣吗?[2024-10-28 10:17:50]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您公司如果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2024-10-28 10:22:23]

[游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怎么把握?[2024-10-28 10:23:45]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文件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2024-10-28 10:26:26]

[主持人(沈抚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024-10-28 10:27:44]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4-10-28 10:29:50]

[游客]:我是一家施工队,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预缴增值税?[2024-10-28 10:31:54]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按照现行文件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4-10-28 10:34:05]

[游客]:我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选择了差额纳税,按简易计税依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10-28 10:34:58]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10-28 10:37:59]

[游客]:我经营的快餐店,2024年9月25日为客户开具3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9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2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2024-10-28 10:38:59]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

您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今后您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2024-10-28 10:42:31]

[游客]: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4年9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本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请问我公司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4-10-28 10:43:38]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在月中开票时并不知晓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能否享受免税政策,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2024-10-28 10:45:17]

[游客]:我是一家五金经销部,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2024年9月为客户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2024-10-28 10:46:25]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10-28 10:47:19]

[游客]: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2024-10-28 10:48:23]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因此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没有变化。[2024-10-28 10:51:04]

[游客]: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2024-10-28 10:51:54]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柳溪]: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2024-10-28 10:54:04]

[主持人(沈抚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今天非常感谢柳溪副科长为大家解答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次再会。[2024-10-28 10: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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