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10000001099719Y/2024-01024 | 主题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2024-10-08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现采取比选方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青办五楼机房迁移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购买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青办五楼机房迁移服务项目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按照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机房迁移服务。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50万元
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由迁移实施期和维保期两部分组成:(1)迁移实施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2)维保期为所有迁移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240天。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方式:供应商须在领取文件同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可在代理机构现场填报(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电子邮箱:huicheng_zb@163.com。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文件款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汇款支付):(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2)公司账号汇款至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账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比选采购单位内控制度而进行的采购活动。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30时
比选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30时
比选会议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督察内审处。
七、比选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比选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联系方式:罗凯 024-8118093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董珊 024-25158333-8130、8131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