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10000001099719Y/2024-01377 主题分类: 其他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4-11-29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四室”升级改造项目比选邀约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四室”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2.48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稽查“四室”进行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四室”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四室”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29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6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方式①现场领取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获取比选文件方式②本项目允许网上报名(邮箱报名):即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获取比选文件方式①”中需提供的材料及购买比选文 件汇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以单位账户汇出)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lnjj88566@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否则因供应商未告知代理公司造成报名 信息遗漏致使投标人未报名成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11日 13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11日 13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11 室

七、其他

1.预算金额:22.48万元

2.最高限价:22.48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4.获取采购文件账号信息:

(1)单位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纳税人识别号:91210100755546212W

(3)地址、电话: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024-31086955

(4)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2100 1404 0010 5908 1299

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提示:投标人在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投标资格 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报名登记后,投标人所递交的报名登记资料不予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

联 系 人:张野 024-81180633

电 话:024-811806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06 室

联 系 人: 徐帅、于海旭、李锋

电 话: 024-31086855-806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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