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税务局:税“润”非遗焕新颜 龙吐天浆绽醇芳
发布时间:2024-02-05 10: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临近春节,“老龙口”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白酒“老字号”再次出现在沈城人民的心中。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持续关注老字号、老品牌的发展,以税惠红利精准助力灌滴、税收服务提质增效帮助老字号焕发新活力,闯出新天地。

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是沈阳市大东区一家老字号白酒生产企业。始建于1662年(康熙元年),原厂、原址、原井、原窖、原工艺连续生产“老龙口”品牌白酒360年不间断。老龙口白酒传统手工酿造工艺于2008年被国家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时也被列入辽宁省和沈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为帮助老龙口白酒的发展,大东区税务局组建专家团队“点对点”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政策辅导方案,通过上门、电话、微信、征纳互动平台等方式针对性走访、宣传和辅导,确保政策红利落实落细,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老龙口白酒一路走来,离不开税务部门的支持,让我们始终如一,坚守品质。”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这些持续释放的税费优惠政策也让我们有了更多爬坡过坎儿的信心和底气。”

“悠悠三百年,国酿老龙口”,税惠政策的有力支持,为老字号特产的传承发展保驾护航,如今的老龙口,不断与时俱进,税务部门始终相伴同行,让老百姓记忆中的醇芳随着岁月一直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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