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纳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习、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组织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讲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年市局共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法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法2次,党委书记讲法治课1次,不断强化法治意识。
2.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和工作规则,研究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3年)和绥中县税务局督察审计项目报告等税务法治重要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年市局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办公室会议4次。
3.健全制度机制建设。制定《葫芦岛市税务系统2023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3年)》,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绩效考评方案》,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确保收入质量不出问题。二是有效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全系统共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各类分析报告37篇,其中获表扬性批示34篇,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建议参考。三是进一步提高税收预测的准确率。应用多种方法准确预测并把握经济环境、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2.全面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细化责任分工。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积极利用税务网站、税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纳税人学堂、可视答疑等渠道,开展广泛的税费政策宣传工作。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学习政策文件,组织部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代表开展线下税费优惠政策培训。四是开展精准推送。依托省局大数据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纳税人,实施精准推送,更加高效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五是加强政策落实风险防控。利用风险管理系统推送和各业务部门抽取的税费优惠政策风险指标或疑点数据,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风险应对,同时通过日常复核和抽查复核的方式,加强对风险应对质量的管控,切实做到“应享尽享”,防止出现“不应享而享”问题。六是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对部分县区局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督审部门职能监督作用,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七是做好问题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收集并快速向省局上报政策口径、征管操作、风险隐患、税费服务等问题,切实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3.有序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一是高效落实改革任务及试验任务。制发《葫芦岛市税务系统2023年改革任务台账》,共涉及5大方面22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6家省级“四精”改革试验基地圆满完成7项试验任务。二是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制发《葫芦岛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中期评估方案》,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务干部《意见》落实中期评估座谈会,打造“改革落实、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改进提升”的工作闭环,推动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三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对全市税务分局(所)征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共计发现6方面21个具体问题,形成与之对应的风险预警,明确7方面24项应对之策,积极推进税务分局(所)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精准监管能力。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市率先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全市56个办税服务厅全部亮出“名片”、做出承诺“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通过电子屏智能播放,在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和辽宁政务服务网等有效载体公告,做到了让纳税人缴费人伸手可取、举目可见、网上可查。二是“不找关系办税”创建清风窗口。各单位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力打造税务“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全系统共有11家单位获评“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占全市获评窗口总数的21%,树立全市营商环境标杆。三是提升诉求分析办理质效。积极稳妥处理省营商局“万件清理”转办涉税件1例,全年共受理涉税投诉事项21件,同比减少5件,结案率100%。四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税务总局推出5批81项措施基础上,联合各相关部门继续细化40项256条任务措施,“春风暖税直达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省局卜哲局长批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持续优化税费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全年共推出“免申即享”事项清单466项,有效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幸福感。
5.“项目管家”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全系统为14个省级重大项目、30 个市级重大项目等选派百名税务干部作为“项目管家”,推行全流程、包户式的精准服务,为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贡献“税力量”。全年我市项目管家税收服务团队主动服务300余次,解决涉税政策问题21个,得到企业充分肯定,获得省局许光烈书记表扬性批示。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工作。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涉及税收征收管理、行政处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项文件清理。落实政府采购法律审核制度,由法律顾问对政府采购重要环节、关键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今年市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个文件,开展文件清理2次,开展政府采购法律审核1个项目。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研究修订党委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市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解决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合同、大培小培涉改人员安置、物业招标等存在信访隐患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高风险事项时,注重听取采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推动《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执行,全面推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促进处罚结果公平公正。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各基层单位对照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3.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在6大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12项涉税业务办理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重大税务案件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推行说明理由制度,不断提高执法精准度。
4.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一是强化警税联办。创建并完善“税警检”三长协作机制,以案件为依托、加强警税信息共享,推广应用警税协作工作平台,创新运用信息化战法,联合严厉打击涉税非法行为。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稽查部门以堵漏增收和打击不法为主线,重点打击偷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成功侦破春雷1号“1.30”虚开发票案,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及疑难案件查办、高风险民营医院检查、总局省局派发高收入人群检查工作,全力配合监委、公安等部门做好涉黑涉恶涉乱税务案件查办工作。三是开展积案清理工作。稽查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稽查积案清理工作,一类积案12件已全部清理,积案清理率100%。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不断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涉税舆情应对等制度,坚决落实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坚持7×24小时舆情监测,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压实监督责任。市局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领导小组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构建全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通过加强党委全面监督、强化纪检专责监督、积极主动接受地方监督、增强部门职能监督合力、做实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深化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开展专项监督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2.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积极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专责监督向派出机构延伸,成立稽查党委和稽查纪委,实现稽查纪委实体化运行。深入开展“全面从严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纪律作风常态化整治,纠治懒政怠政乱象,严查为税不廉、失职渎职行为,高质效开展案件查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三不腐”持续一体推进。
3.强化内控督察力度。一是依托平台,开展税收疑点指标监管。全年完成省局职能监督一体化内控平台推送的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二是落实增值税发票管理快反机制。全年完成省局下发疑点数据的核查工作,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三是切实做好督察审计。全年对3个县区局开展层级督察审计、专项督察和专项审计,对5个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督审质效明显提升。四是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各单位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全系统共对16人次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4.积极接受内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署、总局、省局等巡视巡察、督察审计等内外部监督,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推动建章立制和工作改进提升。对持续整改的问题,逐一开展分析研判、找准整改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和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为抓手,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和“政务公开日”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编发税费政策宣传资料,受到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妥善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要求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监督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透明高效运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部门的实践运用,制发《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方案》,打造12个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新增税费争议调解室6个,全市已成功受理并妥善解决征纳诉求673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2.规范开展行政复议诉讼。积极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渠道,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在线旁听庭审活动,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司法部门各类法律建议。加强与司法部门在稽查案件查处、执行、破产等重点领域的协同合作,提高执法质效。
3.持续强化信访维稳。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国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税务系统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和全省税务系统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构建信访责任网格,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消化信访存量,强化源头治理,有效控制信访增量。
4.高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局持续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保证办理质量。全年市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1件为主办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件的答复意见得到代表满意评价。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做好数电票应用推广工作。把握“四度”推进“两率”数电票推广提前达标,开展内部培训,把握业务掌握深度;拓展线上宣传,把握直播互动温度;聚焦突出问题,把握上门辅导精度;锚定关键环节,把握风险管理力度,全市使用数电票纳税人总体覆盖率、总体纯电率提前超额完成省局年底“两率”的考核要求。
2.做好电子税务局应用推广工作。市局成立“葫小税”工作室,不断推进在全市形成“精操作+强推广+善运维”的税收信息化应用大格局。市、县两级纳服部门、征管部门从纳税人需求、频发业务、热点业务、升级变化等方面入手按月制定对内对外培训计划,有序落实,精准辅导。全年全市各级电子税务局宣传推广工作共开展线下培训18期,举办培训直播5场,发布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25个,制作视频微课15期,发布常见问题21期,在纳税人群里转发相关课件或者辅导材料和其他形式辅导130余次,持续发布电子税务局重要变化,不断推进电子税务局应用覆盖面,稳步提升线上办理率。
3.做好征期“大运维”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省局大征期关于平稳运行的各类要求,做好征期分流、不大规模查询数据、成立“征期党员应急先锋队”,做好征期分流及业务运维保障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运维单1752条,征管条线运维解决率达到100%,系统日常应用更为平稳。
4.持续推进“统模式”改革工作。按照省局的任务时间表开展各项工作,梳理地方性社保费缴费政策及管理规定,梳理业务流程、部门职责和业务边界,做好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数据的分析整理;四季度开始严密部署着重开展全流程测试、内部培训、模拟演练、外部培训,积极主动做好上线前准备工作,确保统一社会保险费改革征管信息化成功上线。
(十)强化法治教育和宣传工作
1.积极开展税收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搭建税收大宣传格局,通过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全年葫芦岛税务网站、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2114条,浏览量总计60万余次;开展“纳税人学堂”云课程,围绕“数电票”上线、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办事不找关系等重点工作,举办纳税人学堂在线直播8节、录播6节、微课堂184节,累计听课18.2万人次;开展数电票可视化答疑直播8场,解决问题561个,获赞47万次,不断提高全民税务法治意识,普法实效不断提升。
2.强化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参加覆盖全系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专题学习和测试;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宪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达到以考促学目的,全系统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得到提升。
3.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强化新入职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利用高顿教育平台和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开展学习,今年全系统共有75人参加了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
4.提高公职律师实践水平。积极参加省局公职律师练兵比武案例竞赛活动,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公职律师专门培训,实行公职律师上挂市局锻炼,组织公职律师参加旁听庭审,逐渐提高公职律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涉税费实际问题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税务执法的规范性和精确性还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制度的执行不够有力,还需抓好督导落实;四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2024年,全系统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贡献税务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推动税收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面化。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聚焦“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办税缴费服务、提升税务监管水平、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三)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税收高质量发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出一系列优质高效智能、利企便民惠民的措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实施和监督
充分调动税政、征管、稽查、纳服、数风等各部门力量,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督察内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绩效考评等职能监督作用,推动法治工作任务落实,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