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15:23 来源: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各市参保人数目标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参保率,现将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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