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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城市税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09: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城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城市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现将202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基本国情和国际环境,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走什么路、向哪里走、实现什么目标以及怎么实现目标等根本性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努力发挥法治对税收基本职能的保障性作用。

2.提高法治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兴城市局党委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最新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税费优惠政策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调研讲话。2023年已开展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税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班子成员自觉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在行动上,贯彻到税收工作全过程。

3.坚持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预防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收入质量管控。

4.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税收风险核查工作落实,提高风险应对工作质量。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简化送达程序。2023年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行政许可方面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审批事项2023年共计公示244户次。

6.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2023年我局召开5次执法责任制领导会议,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强化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现税务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梳理、全阶段跟踪。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评估,确保梳理过程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漏空当。兴城市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葫芦岛市局、政府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办法,做好制定、报备、清理等相关工作,逐步落实备案信息化建设工作。2023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2.推广自助办税。兴城市局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优势,大力推动“自助式”办税厅建设。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持续发挥作用。

3.形成工作合力。法制股对监控到的和上级局派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通知企业修改。对发现的错享数据通过评估程序追补税款,对应享未享的数据跟踪辅导纳税人修改报表。风险管理股通过风险管理系统抽取减税降费监控风险纳税人,及时下发任务并按时反馈。收入核算股严格核对应退信息,统一制作退库清单,快速准确为应享未享纳税人办理好退税业务,全面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逐步优化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1)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主体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我局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等内容并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及时推送。(2)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按要求进行一般程序注销、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版)、文书送达等记录,规范执法文书,严格要求按模板格式出示相关文书。(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工作实际出发,对一般程序处罚金额较大、情节复杂的按要求在金三系统中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

3.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推广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处罚宽严相济,法理相容。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积极利用职能监督一体化平台。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职能监督一体化平台,按要求完成疑点核查任务。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各分局大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涉税信访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信访工作。2023年共受理涉税信访5件,回复满意率百分百。

2.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3年全年兴城市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组织落实机制。兴城市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协调,各征收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定,主动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每年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

2.推行“三亮三公开”。亮标识,在兴城市局办税大厅窗口摆放“党员先锋岗”“容缺受理专窗”等标牌;亮承诺,税务干部根据自身情况、工作要求及岗位特点,作出服务承诺;亮监督,采取设立意见箱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公开政策,在办税服务区放置并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监督;公开职责,纳税服务厅为每位工作人员配置胸卡,公开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增强岗位意识,明确岗责;公开政务,公开办公电话和举报监督电话。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及社会保险费等纳税人关切的文件。积极推广省局、市局微信公众号,广泛转发公众号中最新政策要求,多样式、多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真正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规划

(一)存在问题

干部税收法治观念仍需强化,对个别政策法规掌握不准,执法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基层税务机关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干部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规划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利用职能监督一体化平台,对涉及问题自查自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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