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10100MB15072410/2024-01357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代表建议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2024-04-22 |
倪琛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民宿等发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发票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是记录商品经济交易行为的商事凭证,也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税收收入的重要手段。依法查处拒开发票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是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税务机关为消费者提供多种维权方式,消费者可通过税事通工作室、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一码监督平台等方式投诉举报拒开发票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快捷有效的保障制度,畅通对拒开发票行为的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解决消费者希望快速反映问题和取得发票的实际需求。
另外,为了进一步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鼓励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督促商家按规定开具发票,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市税务局优化升级了发票摇奖活动,自2023年5月1日起,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9大行业的纳税人向个人消费者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可参加发票摇奖活动。推行发票摇奖活动以来,沈阳市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明显增强,纳税人开票量明显提升。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