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14: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第三条规定,依阜新兴大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阜新兴大商贸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十楼会议室。

三、当事人及案由

申请人:阜新兴大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10902696177153)。

被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

案由:拟对纳税人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听证会相关人员信息

主持人:赵静

听证员:邢燕荣

记录员:张雨新  金玉

案件调查人员:李婷 王延磊

五、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旁听的人员请提前3日电话预约,同时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因场地限制,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听证期间须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等。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邢燕荣;联系电话:0418-3786035。)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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