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纳税信用相关问题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2024-05-16 11: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近年来,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5月16日上午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将在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开展以“2024年度纳税信用相关问题”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届时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将做客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访谈时间:2024-05-16 10:00 —— 11:00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2024年纳税信用相关问题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的张镝科长来到访谈现场,在线为纳税人解答关于纳税信用的相关问题并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张科长,你好![2024-05-16 10:00:34]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非常有幸能来到直播间,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对纳税信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2024-05-16 10:01:43]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张科长,首先请问一下,什么是纳税信用?[2024-05-16 10:03:09]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客观反映,直接体现纳税人对社会、对国家的信用。在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进程中,纳税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举措的有力抓手。[2024-05-16 10:03:43]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张科长,哪些企业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呢?[2024-05-16 10:05:49]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2014年10月1日起,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价。2018年4月1日起,以下三类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2020 年11月1日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2022年3月22日起,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2024-05-16 10:08:45]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了纳税信用的含义和参与范围,那么纳税信用的评价结果是如何划分的呢?[2024-05-16 10:11:59]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覆盖了全部企业纳税人。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 4个维度,近100 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 A、B、M、C、D五级。[2024-05-16 10:13:42]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这五个等级对纳税人有什么样的影响呢?[2024-05-16 10:16:46]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对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 A 级纳税人名单、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优化纳税服务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对B 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规定的激励措施。对M级纳税人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对C级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规定的管理措施。对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发票限量供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加强纳税评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一系列管理措施。[2024-05-16 10:19:15]

[游客]:我公司去年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是C级,对比上一年度降级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2024-05-16 10:22:24]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2024-05-16 10:24:00]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请问纳税信用修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2024-05-16 10:26:37]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便可进行纳税信用修复。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 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 60 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4.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5.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6.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7.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 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8.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 12 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2024-05-16 10:27:54]

[游客]:请问一下修复纳税信用的具体流程?[2024-05-16 10:31:46]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企业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相关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相关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可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对当前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第二步: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后,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对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分值或状态进行调整,重新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并反馈纳税信用修复结果。第三步: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2024-05-16 10:34:11]

[游客]: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以前年度我公司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均为二类,去年5月因纳税信用级别D级被评为四类出口企业,目前,我公司纳税信用级别已经修复为B级了,请问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评定为二类出口企业?[2024-05-16 10:36:44]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规定限制。因此,贵公司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2024-05-16 10:38:28]

[游客]:我公司目前适用留抵退税的政策,纳税信用等级会影响留抵退税吗?[2024-05-16 10:40:23]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税务机关2024年4月发布2023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不是A级或B级的纳税人,在2023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中,达到纳税信用A级或B级的,可按照新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若不再是A级或B级,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点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已完成退税的纳税信用A级或B级纳税人,因纳税信用年度评价、动态调整等原因,纳税信用级别不再是A级或B级的,其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不需要退回。[2024-05-16 10:41:17]

[游客]:刚才提到了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给予激励措施,请问有哪些?[2024-05-16 10:43:33]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2024-05-16 10:44:42]

[游客]:你好,如果我公司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2024-05-16 10:46:20]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的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二是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2024-05-16 10:47:12]

[游客]:我公司因故无纳税信用评价,请问可以补充申请吗?[2024-05-16 10:48:28]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纳税人因特定情形未参加当期纳税信用评价而后特定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的任意时间申请补充该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用补评的适用对象是:1.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已结案;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依法处理并办结;3.申请的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已结案;4.对未予纳税信用评价的原因有异议。[2024-05-16 10:49:05]

[游客]:纳税信用补评的具体流程是什么?[2024-05-16 10:50:31]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镝]:

纳税人根据信用补评办理流程,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2024-05-16 10:55:51]

[主持人(锦州市税务局)]:

今天非常感谢张科长为大家解答关于纳税信用的相关问题,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次再会。[2024-05-16 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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