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退税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质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活存量房交易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的准确性及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存量房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我市存量房市场价格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并对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中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因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数据维护,2024年5月28日0:00至31日24:00期间存量房交易税费征收事项停止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