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辽市政规发﹝2024﹞2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的地段等级范围实行新的税额标准,此次调整涉及我市大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只有城区中原等级和税额与新等级和税额都一致的少部分纳税人不需要更新)需要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进行拆分、更正申报表和退补税款,现将需要调整的纳税人和电子税务局端试点纳税人的操作步骤发布如下:
一、此次调整前后变化对比
所属县区 | 原地段等级 | 原税额标准 | 新地段等级 | 新税额标准 | 是否需要修改 |
城区(白塔、文圣、太子河、宏伟) | 城区一级 | 21 | 城区一级 | 18 | 是 |
城区二级 | 15 | 城区二级 | 15 | 否 | |
城区三级 | 12 | 城区三级 | 12 | 否 | |
城区四级 | 9 | 城区四级 | 9 | 否 | |
城区五级 | 7.5 | 是 | |||
弓长岭区 | 城区三级 | 12 | 城市一级 | 12 | 是 |
城市二级 | 9 | 是 | |||
城市三级 | 7.5 | 是 | |||
辽阳县 | 建制镇一级 | 12 | 县城一级 | 12 | 是 |
建制镇二级 | 9 | 县城二级 | 9 | 是 | |
建制镇三级 | 7.5 | 县城三级 | 7.5 | 是 | |
县城四级 | 6 | 是 | |||
灯塔市 | 建制镇一级 | 12 | 县城一级 | 12 | 是 |
建制镇二级 | 9 | 县城二级 | 9 | 是 | |
建制镇三级 | 7.5 | 县城三级 | 7.5 | 是 | |
县城四级 | 6 | 是 |
二、试点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端操作指引
土地等级调整-试点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端(供参考)
第一步: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先搜索【申报更正与作废】。
更正申报前,先更正土地使用税税源,对需要更正属期的税源点击【更正】,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找到需要修改的税源,点击【修改】
在税源信息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找到包含2023年12月31日的跨年度税源,点击【变更】
【变更时间】选择2023年12月,并点击【提交】,完成税源分割,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税源分割后,选择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土地税源,点击【变更】
【变更时间】选择2023年12月,【土地等级】选择对应的等级,例:辽阳县河栏镇应选择县城土地四级,6元/㎡
选择后点击【提交】,如图所示:
下图即为税源分割以及新土地等级选择成功的界面
第五步:税源分割并重新选择土地等级后,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由7.5元/平方米变为6元/平方米,要对2024年以来每个属期进行更正申报,以一个属期为例,进行更正。首先进到【申报更正与作废】界面,对要更正的属期点击【更正】
选择要更正的税源并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核对新等级下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无问题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成功后不要点击【立即缴款】,形成欠税后,申请退抵税。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纳税人逐期申报更正后,搜索【一站式退抵税(费)】,分三种情形:
①待退税费大于欠税信息的选择【先抵后退】;
②待退税费等于欠税信息的选择【抵欠】;
③更正申报后缴纳税款的选择【退税】。
(本次以先抵后退为例),选择【先抵后退】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第八步:提交当时属期缴税凭证以及需要报送的材料,点击【下一步】
核对信息无问题后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以上为分割税源、更正申报、以及退补税流程截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