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务局可视答疑第一期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9 14:58 来源:盘锦税务 浏览次数: 字号:[] [] []

1.不知道大家对新电子税务局的了解多少呢? 

新电子税务局又叫做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是在目前各地运行的电子税务局基础上,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融合线上线下业务、整合实体虚拟资源,进一步推动服务更智能、办税更高效、监管更精准,更好促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如何登录新电子税务局。 

以企业登录为例,首先打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页面。辽宁省税务局优化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登录方式,除了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也可使用辽宁移动办税APP、个税APP和辽事通小程序的扫码功能,快速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登录不再使用企业密码,登录入口改为“双因子”验证登录。即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点击登录后,还需通过“短信验证”或“扫脸验证”,方可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企业业务】,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以上信息输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侧,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输入正确信息登录后,就进入了二次认证的界面,可以通过辽宁移动办税APP扫码人脸验证、个人所得税APP扫码人脸验证,短信验证等方式完成二次认证登录。

3.默认手机号码错误或使用手机号码登录时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或者忘记密码了怎么办呢? 

如果默认手机号码错误或使用手机号码登录时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时,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重新设置手机号码。进入找回手机号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即可找回手机号码。提醒各位纳税人朋友们,为了自身账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如果出现忘记密码的情况,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1.输入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身份验证模块。2.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1)选择短信验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设置新密码阶段。(2)选择扫码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辽宁移动办税APP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扫码成功后,即可进入设置新密码阶段。3.完成身份验证后,输入新密码(注意密码设置规则),再输入一遍确认密码,点击【确定】,即可设置新密码。4.新密用码设置完成,就可以使用新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了。

4.在成功登录之后呢,大家可以看到新电子税务局的页面有一些调整。我们纳税人、缴费人如何在新电子税局首页找到想要的功能呢?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首页的界面内容,新电子税务局的首页会展示不同的功能区,例如我的提醒、我的代办、热门服务、场景办税等等。我们看到左上角显示的是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信用等级。我们来关注一个细节,那就是在这个位置还贴心的为我们展示了征期倒计时。那下面这部分呢,是我的提醒,在这里会展示您收到的提示提醒消息,注意一定要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在右侧可以看到我的代办,我的代办区内提示了当期尚未申报的税种信息,待签收文书等等。在申报完成后呢,我们这个标签状态就会自动调整为已申报,大家可以多多关注,及时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缴费。接下来模块分为热门服务板块和我的收藏板块,那热门服务板块呢,主要是包含了一些我们常用到的高频业务,比如说税费缴纳、蓝色发票开具等等,这些业务图标的顺序会随着大家的使用频次来自动调整排序。那我的收藏板块呢,是一个自定义板块,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使用习惯添加常用功能以后就可以更加便捷的找到他们了。

5.如果我是刚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的纳税人,现在到税务局还需要办理哪些事项呢? 

现在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登记的纳税人就不用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其他事项了。我们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实现了【智能开业】,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系统会判断是否符合新办智能开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系统会自动确认登记,完成法定代表人身份注册,同时在市场监管部门选择使用发票的纳税人系统还会自动完成税费总认定并赋予发票总额度。

6.那要怎么知道有没有办理成功呢?

完成新办智能开业后系统会通过短信告知纳税人,大家也可以直接登录新电子税局。如果办理成功,系统会自动跳出【关于电子税务局“新办智能开业”的通知】的温馨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开业告知书】,系统会显示企业基础信息、联系人信息、注册投资信息等。完成智能开业后,纳税人就可以在新电子税局办理业务了。对于选择使用发票的纳税人,点击页【开业登记告知】页面下方【我要开票】就可以直接开具发票了,也可点【新办事项】办理发票使用申请,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

7.那如果纳税人不符合智能开业条件或智能开业失败的该怎么办呢? 

办理人可以用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模块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栏次,选择【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确认和后续操作,也是可以在网上完成自助开业的。

8.“我不是新办纳税人,但是我想更改我的企业信息,是必须要去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吗?

可以在新电子税务局中操作吗?” 这位纳税人不必担心,现在税务登记信息不用再到现场变更啦!我们可以在网上自主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当纳税人生产经营地信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总分机构、从业人数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无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可以直接以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有权限的办税人员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点击【新增】。可以在【变更项目】下拉界面选择想要更改的内容。

9.如果我不是这家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却在提醒我是该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怎么办啊? 

这当然也可以进行更改啦。对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对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包括正常、停业、清算、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注销等状态纳税人。申请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后,系统同步维护税务登记信息或领用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在新电子税务局中的操作是: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功能菜单。然后展示自然人关联的纳税人信息,点击【解除关联】。下方展示解除原因选择框。(1)点击选择解除原因为【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 需提供资料:离职证明或其它可证明已离职的资料】。②如需重新上传资料,可点击“×”删掉所选文件之后重新上传。③点击【确定】。④跳转提交成功界面,系统提示“你申请的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已提交成功,税务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情况和进度。”。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如果是(2)选择解除原因为“个人身份被冒用登记 需提供资料:公安机关报案回执或其它可证明被冒用的材料”。1)具有公安机关报案回执时。①跳转个人声明界面,选择【报案时间】,在“有无公安机关报案回执”后选择【有】,点击【本地上传】上传对应资料。②如需重新上传资料,可点击上传中的“×”删掉所选文件之后重新上传。③点击【确定】。④跳转提交成功界面,系统提示“你申请的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已提交成功,税务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情况和进度。”。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2)不具有公安机关报案回执时。①跳转个人声明界面,选择【报案时间】,在“有无公安机关报案回执”后选择【无】。②在“无公安机关报案回执的原因”栏输入原因,点击【确定】。③跳转提交成功界面,系统提示“你申请的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已提交成功,税务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情况和进度。”。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要是(3)选择解除原因为“其他原因 需提供资料:其它原因的证明资料”。①跳转个人声明界面,输入原因。点击【本地上传】上传其他证明资料。②点击【确定】。③跳转提交成功界面,系统提示“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申请已提交成功,税务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您可以在 ”我的提醒“在中查看此事项的审核结果。”。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1.税务人员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工作平台”,点击【统一受理】-【涉税事项网上受理】。2、点击【受理】。3、跳转审核界面。4、点击需要查看的【附列资料】文件,查看附列资料。5、可分别对多种附列资料审核并选择审核意见为【资料通过】或【资料不通过】。(1)附列资料均选择【资料通过】时,系统将【需补正】按钮置灰。1)点击【不予受理】时。①系统弹出“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弹窗,输入不予受理理由,点击【保存】。②系统弹窗提示“已完成”。2)点击【事项办结】时,系统弹窗提示“已完成”。(2)附列资料存在审核意见为【资料不通过】时,需要输入补正说明并选择资料不通过原因,系统将【不予受理】及【事项办结】按钮置灰。1)点击【需补正】,系统弹出“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弹窗,点击【保存】。2)系统弹窗提示“已完成”。

10.如果纳税人关联信息过多,如何快速找到自己需要解除的关联关系呢? 

通过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进行搜索。

11.应该如何对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的办理进度进行查询呢? 

可以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功能菜单进行查询。

12.关于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我们的纳税人(含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自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那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可以办理吗? 

这位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当然可以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办理啦。我们在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菜单。在这个页面可以看到会计报表情况,其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必填项目,“现金流量表”是选填项目,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该业务办理。同时可以按照提示,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此外,纳税人点击功能菜单进入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当前正在使用的备案信息,纳税人对其进行修改。若纳税人的历史备案信息即将到期,可点击左侧导航栏上方“+新增”按钮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起默认为上条备案信息有效期止+1日,有效期止默认9999-12-31,但纳税人可修改。新增备案信息必须与历史备案信息连续,不得有重叠,不得有间隔,备案信息不得包含已申报属期,不得早于税务登记日期。此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也可以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办理,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进入功能界面显示已采集的存款账户信息,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如果要新添加存款账户信息,可以点击【新增账户】,跳转新增账户界面,跳转至新增账户界面后,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开户银行”栏可以输入关键字搜索。点击【提交】后弹出提示框,展示所采集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并提示:“您的新增存款账户账号申请已完成,点击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如果纳税人是要变更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存款账户报告,就需要点击【变更】,跳转至变更信息页面,对已采集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变更操作,点击【提交】。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并提示:“您的变更存款账户账号申请已完成,点击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3.如何变更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存款账户报告?

可以点击【变更】,跳转至变更信息页面,跳转至变更页面,页面上方提示:“此账户已签订三方协议信息,部分信息无法修改,如需变更请先终止三方协议。”则在变更页面对已采集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变更操作,点击【提交】。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并提示:“您的变更存款账户账号申请已完成,点击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这里再提一下,如果要注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话,点击【注销】按钮,弹出输入框,输入注销日期,点击【确定】。跳转至注销成功界面,并提示:“您的存款账户账号已注销,并同步终止三方协议,点击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点击【返回】可系统首页。纳税人在操作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完成后可以看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消息提醒”页面下方有“立即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按键。那我们就再给大家介绍一下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业务。纳税人(缴费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通过税务机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议信息互认,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14.关于跨区域税源登记户报验可以在新电子税务局操作吗? 

对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不需要以特定主体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了,新电子税务局实现了报告和报验两个功能合二为一。也就是说注册地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如果符合自动报验规则,系统会自动在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在新电子税务局页面中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社会事项报告】功能菜单,点击【新增报告】,跳转至新增报告界面。录入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和跨地区经营合同信息,点击提交。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点击【跨区域设置事项报告表】即可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点击【跨区设置事项报验表】即可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这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和报验就一并完成了。

15.“纳税人在经营合同结束之后要怎么样进行反馈呢?

我们在新电子税局就能完成反馈事项的,而且在新电子税务局会在跨区域经营活动表内自动的带入我们反馈时查到的预缴税款信息。大大的减轻了纳税人操作这个工作量。不过呢,需要提醒各位纳税人朋友们。我们在进行跨区域设施事项反馈时,要注意自己的登录方式,要选择企业业务中间的特定业务登录。在特定主体类型中我们要选择跨区域报验。然后我们再按照这个网页的提示要求来输入相关信息。登录之后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综合信息报告】,里面有【税源信息报告】。在这个部分我们找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这个模块,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的界面,此时,系统会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对应的经营基本信息。如果说存在着多条的情况呢,您只要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就会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限起以及实际经营期限止的相关信息,还包括跨区经营活动情况等相关内容。那么此时我们可以点击查询预缴税款信息,跳转到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的界面,我们录入完税凭证号码、开票起止日期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勾选对应预缴税款的信息。然后再点击确定,就会跳转回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反馈界面。预缴税款信息也会自动带回到情况栏中。如果您需要补充预缴税款信息,我们可以点击分行来填写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相关数据。如果说我们需要删除带出来的预缴税款信息的话,我们就可以去勾选相应的数据,再点击删行。在确认好所填报的信息无误之后,我们再点击提交即可。提交成功之后,我们的界面会给出提示信息,您提交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办理成功。随后也可以进入到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的模块来下载申请表或者是相关文书。进入到这个界面,我们只需要点击下载文书就可以完成下载了。

16.现在的新电子税务局要怎么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呀?

是不是更方便呢? 现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可以自动识别企业基本信息自动预填行业。在新电子税务局页面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入办理页面。如果纳税人满足一键登记的条件,只需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日,选择完成后点击一键登即可。如果纳税人自行选择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日并补录登记转账的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可以啦。

17.一般纳税人生效日,这里又应该如何判断选择呢?

系统会自动监测企业的发票状态,根据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一般纳税人生效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纳税人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第二种情况如果纳税人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默认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一日且不可修改。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想要选择从当月生效可以作废或红冲本月代开发票、自开发票并上缴已领用的空白发票后,就可以选择当月1日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了。

18.如果申报时填写错误了,后期要怎么进行更改和删除呢? 

那我来为纳税人讲解一下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更正与作废业务吧,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进行修改更正或作废。申报更正或作废时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我们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找到【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或者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申报更正与作废”进入办税功能。进入界面后,纳税人可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如果需要根据申报表名称进行查询,点击【展开】进行申报表的选择,点击【查询】,对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信息进行查询。纳税人从查询结果列表中,通过“操作”列提供【更正】、【作废】完成对应申报表单的相关操作。1)点击“作废”,弹出“请确认”提示,点击【确定】。作废成功后弹出相应提示,点击【确定】后流程结束。2)点击“更正”。跳转相应申报模块进行操作,更正成功后会弹出相应提示。这里要提醒大家,第一点是申报更正或作废后,如涉及补缴税款且超出缴款期限的,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第二点是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只允许纳税人更正最末一个已申报的季度申报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不得再对当年内的季度申报表进行更正。第三点是主税更正后如不更正附加税费,则不予保存主税更正申报,并提示主税和附加税均更正后一并保存。第四点是作废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只能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处理。

19.对于财产行为税他要如何进行变更呢? 

如果我们的纳税人想要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对财产和行为税相关税种进行申报更正,需先对相关税源信息进行更正,不能直接更正申报表。选择需更正的申报信息后,点击【更正】,系统自动跳转税源采集模块,提醒纳税人先更正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表更正。

20.现在的文书都是电子送达了,那我怎么找呢?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对于送达的文书,它既包括国家领导机关和税务机关制作的各种税务文件,如:税法、税收条例、税法实施细则、税务命令、税务指示;也包括纳税单位和个人履行税法和执行税收制度时所写的文字材料,如:税务专用登记表、申报表、通知书、报告等。税务文书是个大概念,包括的范围较广,凡与税务有关的文书皆可划入税务文书的范畴,新电局主要涉及内容为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进入【我的待办】 -【待签收文书】的提示提醒中,查看已送达的相关文书,点击“办理”完成查阅。如果纳税人想查询已送达的文书,点击【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输入文书种类、送达起止日期、是否已查阅等条件,点击已接受的文书,是否已查阅显示【是】则表示文书已接收。如所送达文书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点击《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查看通知书,确认需改正内容后点击【关闭】。当纳税人查看并确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根据通知书的限期改正内容确认逾期未申报的税种信息,后续进入各申报表进行补申报。

21.纳税人已对认定的税(费)种进行了申报,怎么还收到逾期未申报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因为税(费)种认定的纳税期限可能是按月、季等,但纳税人未按照税(费)种认定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如认定的是按月进行申报,但纳税人进行的是按次申报,所以申报期截止后会收到逾期未申报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2. 由于税(费)种认定错误产生逾期未申报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如何进行处理? 

纳税人应到税务机关修改税(费)种认定,并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违法违章登记进行处理。

23.想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电子税务局要怎么办理呢?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代开发票条件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同时支持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以及“旅客运输服务”。如果是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类发票呢,(1)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或【申请代开】,进入代开申请页面。(2)选择右上角“切换至表单视图”可选择填写界面“票样视图”或“表单视图”在填写界面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备注等数据,点击【下一步】。(3)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和本月的可使用税款信息,也可自行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可使用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4)情况1: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情况2: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24.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中找到办税进度已经查询结果呢? 

这个好办,那我教大家一个可以说是实现纳税人针对已提交办理业务事项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税结果,办理流程的功能吧。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入功能菜单。2.可选择办理日期、事项类型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详细的办理事项进度,包括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办理日期、办理期限、办税进度、事项状态、操作。可点击【重置】,重新选择查询条件。3.点击【进度详情】,可看到详细的事项进度。4.当纳税人发起申请后,办税进度类型有申请、受理、审批、办结。1)纳税人发起申请后,事项进度为申请,事项状态为“待签收”。2)纳税人发起申请后,税务人员未受理之前,可撤回该申请。点击【撤回】,弹出提示框并显示:“撤回后,如继续办理此业务,需重新提交信息!确定要撤回此事项吗?”。3)点击【确定】,事项状态变为“已撤销”状态。撤销后可进行修改,点击【修改】按钮,进入该功能页面,修改信息后可重新提交。纳税人发起申请后,税务人进行受理,事项进度为受理,事项状态有受理中、受理通过、受理不通过(不予受理)、受理不通过(补正)。有的功能仅需受理环节,受理完成后即可办结;有的功能受理后还需下一环节审批。1)纳税人发起申请后,税务人进入待办事项且未受理时,事项状态为“受理中”。2)税务人员受理通过后,事项状态变为“受理通过”。仅需受理环节的功能受理通过后即可办结,事项进度为“办结”,否则不显示办结状态。

25.事项状态为审批中状态是什么环节? 

事项进入审批环节,未推送到下一环节前的状态

26.事项状态为待签收、受理中分别在哪个环节?

待签收是纳税人提交了申请但税务人员还未打开该申请,受理中是税务人员打开了纳税人提交的申请但还未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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