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利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7007578785X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补充调查、重新作出税务处理事项通知和变更检查人员通知)(辽税稽通[2024]10001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
联系人员:唐立伟、陈天罡
联系电话:024-81180683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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