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怎么查验?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2.发票状态查询是指查询发票的什么状态呢?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到某张发票的入账状态、下载次数、下载格式、打印次数、发票冲红台账、发票退税状态等等。
3.手工导入发票查验,都支持什么发票格式呢?
可以导入的电子发票文件支持JPG/PNG/PDF/OFD/XML等格式。
4.查看开具完成的数电票时,票面信息为什么没有银行账号呢?
数电票票面的购买方、销售方信息,只体现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5.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吗?
可以。自然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蓝字、红字数电票,但目前代开数电票功能仅在部分省(区、市)试点,若本省(区、市)电子税务局找不到代开数电票功能,需耐心等待代开数电票的扩围进程或继续申请代开税控发票。
6.打印的纸质数电票丢失或者损毁了,应该如何处理呢?
纸质数电票丢失或者损毁,是可以从税务数字账户重新下载与打印的。
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模块勾选增值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
试点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本次勾选增值税属期的最后一日。
8.数电票可以作废吗?
数电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还是跨月,均需按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
9.试点纳税人如果需求超过了当前的开具金额总额度,要如何调整呢?
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10.那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11.税务数字账户上发票单张查验和批量查验有什么不同呢?
发票单张查验的结果是对该发票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批量查验的结果是只能显示查验的发票相符或者不相符。
12.怎么去查验数点票的真伪呢?
查询数电票的真伪有两个平台可供大家选择,第一个呢就是我们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我们纳税人可以登录这个平台,但是呢您如果为首次查验的话,先要安装一个根证书,在对于您收到的数电票进行查验。第二个就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我们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于收到的数电票进行查验。我们依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再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查验,进入发票查验页面进行发票查验。
13.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可以查询到什么内容呢?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功能,主要用于查询发票领用存状态、发票期初库存份数、购进发票份数、退回发票份数情况;正数发票份数、正数废票份数、空白废票份数、负数发票份数、负票废票份数、期末库存份数(领用、库存份数主要涉及纸质发票)。
14.我们公司是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还需不需要预缴增值税呢?
试点纳税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当月首次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当月第二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这里包括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票),这个时候,应当按照当月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和已领用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如果是多次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多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自本月上次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或者上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起,按照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和已领用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来预缴增值税。
15.开具的数电票,复核人和收款人不添加人名,这种情况可以么?
可以的,因为我们数电票样式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
16.如果是非试点纳税人,在收到发票并确认发票用途后,需要发起红字发票,应该如何做?
当纳税人不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也不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对于已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发票,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17.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被红冲时,无需追回被红冲的数电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质发票。
18.我公司因故需要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请问该权限的有效期有多久?
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手动调整纳税人税率,并设置临时开票有效期起止,有效时限为24小时。
19.试点纳税人是否可以查看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历史记录?
可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设有历史查询功能,该功能可展示历史税率调整记录、时间及状态筛选等,可通过“税率调整记录查询”查询。
20.公司经常给相同的客户开票,但是在开具数电票的时候每次都要重新填写客户信息比较繁琐,有没有比较便捷的方式呢?
在开票成功时,即可点击“保存客户信息”,这样在下次开票时就可以选到这位客户啦,但还是建议各位纳税人朋友在开票前现进行“客户信息维护”这样就能实现开票信息预填,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了。
21.哪些发票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进行标识呢?
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且不属于以下常见情形的,可以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进行标识:(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2)已作废的发票;(3)之前入账的发票。
22.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在旅客信息之外还增加了“购买方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次。
2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模块包括哪些功能?
“抵扣类勾选”模块包括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变更税款所属期等功能。
2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注销勾选”模块的作用是什么?
试点纳税人需要注销时,可以通过此模块对注销当期未勾选的发票进行勾选。
2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的作用是什么?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模块是供试点纳税人将勾选的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等用途确认,并对发票数据进行归集、实时统计。
26.什么是数电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数电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数电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实现全国统一赋码、系统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发票自动流转交付和数据归集。
27.如何开具数电票呢?
首先第一步,您需要确认一下,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是否有开票业务模块。随着我们数电票的全面铺开,原有税控设备的纳税人,系统后台已经自动为其增加了数电票业务,如果您是新开户的纳税人,或者是原本从未使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的办税大厅办理数电票业务后,即可开具数电发票。那么如果您已经确认有了开票业务模块,就进入到了我们的第二步:完成“实名认证”。一般情况下实名认证在我们电子税务局注册新用户的时候就会同步完成。和以前的纸质发票不一样,只要您进行了实名验证,就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开票了。总结一下,一是确认自己登录后显示有开票业务模块;二是完成“实名认证”,就可以开票了
28.我是企业的办税员,可以成功登录,为什么我企业可以开具数电票,但我登录后却没有开票业务模块?
开票业务模块,需要先确认法人或财务是否给您添加了开票权限,如果没有添加,则需要授权后才可以开具数电票。如果添加成功后,登录后则可以看到开票业务的模块了。
29.数电票可以部分红冲吗?
纳税人想要部分红冲的话,那么就有一个条件,必须在购买方将蓝字发票勾选或者入账以后销售方才可以操作,如果购买方没有勾选入账就发起不了部分红冲。这种情况下呢我们要去联系一下购货方,确定其已经完成了对应发票的勾选和入账的操作才可以。不然的话呢只能由我们的销售方发起全额的红冲。
30.我一个月里面的剩余额度怎么计算啊?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如果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该分别计算并求和。
31.我家发票开具错误,购买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32.如果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开票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那作为受票方是否还可以对该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数电票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的,在开票方发起冲红流程后,对应的数电票将被锁定,不允许受票方再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操作。数电票未确认用途已入账的,若开票方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允许受票方对该数电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抵扣勾选;若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发票,则不允许继续抵扣勾选了。
33.我已经在原系统填开了红字信息表但还未开具红字发票,现在又使用数电票以后,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不可以。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目前还未实现互相转换,对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仍然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34.我家是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错误,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
35.什么叫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电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36.我能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数电票么,怎么操作呢?
您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数电票进行查验。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仅支持单张发票查验模式,包括手工查验及扫描查验等方式。
37.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什么?
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的上限总金额。
38.我家还没有纳入试点推广范围,如何向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向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与现有规则基本一致。其中,受票方已勾选抵扣蓝字发票的情形,可由受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39.我是否可以主动提出人工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调整呢?
可以。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40.我家开具的数电票有红冲的情况,那当月的可用赋额额度会增加吗?
开具数电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赋额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赋额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赋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