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以什么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发布时间:2024-06-21 15: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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