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请条件】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设定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第56号修改)第二十条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3份 | |||
2 | 单位和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税务登记证),以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出租(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 | 不动产、无形资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不动产、无形资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陆路运输或内河货物运输 | 提供陆路运输(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船舶营业)运输证、运输合同(明确起止地、货物名称等)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需提供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 |
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停止发售发票的 | 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 1份 | ||
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 | 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资源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自然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单次代开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10万元以上的,或低于10万元但难以准确区分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 | 提供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企业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 | 包括个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应缴税款等信息的详细清单 | 1份 | 企业需将详细清单随发票入账 | |
保险许可证、保险代理许可证或者经营证券期货许可证等行业经营许可证件 | 1份 | 首次申请汇总代开提供 税务机关查验后退回 | ||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 提供证明可扣除项目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单位和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 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税务登记证)、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自然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 | 提交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办理地点】
1.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电子税务局网址详见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8443。
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总局规定时间: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间:即时办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具体见各办税服务厅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具体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申请人在辽宁省(不含大连)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原则上限于以下范围:
(1)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领用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领用发票后,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含村委会)、境外非政府组织等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非企业单位)需临时性使用发票的。
(3)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4)保险、证券、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企业接受个人代理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的,可以由上述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
(5)税收法律、法规或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7.纳税人代开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代开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规则如下:
(1)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符合代开发票规定的,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的单位纳税人,符合代开发票规定的,应向机构所在地、销售地或者劳务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按照规定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发票。
(2)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可向销售地或者劳务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自然人从事电子商务等无法明确应税行为发生地的,以自然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受票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作为代开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
自然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或者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可以向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自然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发票,并提交中介合同、委托方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方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件、房产权属证明等资料。
8.为防范个人身份信息冒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对代开发票的经办人应当按规定实名认证。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9.代开发票申请人或经办人应通过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线上”)或办税大厅(以下简称“线下”)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后,可依法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认证不通过的,线上不予办理;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应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基础信息采集。
10.无需实名认证的情形:自然人因病、出国、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场,发生不动产租赁、转让业务需申请发票代开业务的,可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死亡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为办理)提出申请,提交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自然人死亡的提供相关证明)。
11.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业、证券业、信用卡业和旅游业企业,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企业应当将详细清单随发票入账。企业在代办缴纳税费、代办申请汇总代开发票前应取得个人代理人授权,授权资料留存备查。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12.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3.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4.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辽宁省税务局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免征增值税。
15.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7.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18.销售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9.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辽宁省税务局统一对代开普通发票进行分类管理。全省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执行统一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和分类管理标准,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各地税务机关会根据申请代开的业务类型、申请人资格条件、代开金额、代开频次等,采取分类递进式管理措施,根据代开类型、风险特征和增长变化情况,通过《代开发票相关信息提示单》给予提示提醒,采取即时代开、提示后代开、提示和辅导后代开、不予代开、代开后风险排查五类递进式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