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和盖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深化税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涉税政策动态,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公开渠道和途径,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件流程。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后续将继续跟踪,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巩固基础,注重创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网站维护及信息公开要求,确定专职人员操作内容管理系统,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发布、维护,严格审核,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公开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范围,按期进行考核。严格审核管理,做好各类公开上报信息的审核,对错别字、固定搭配错误、描述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受限,影响信息的传播效率;二是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紧密,信息共享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好行政审批、税务权力、涉税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费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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