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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6: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裕农路68号,邮编110164,联系电话:024-880858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需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公开税收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信息、办税服务信息等,助力纳税人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及时了解办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台账。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络,确保答复更加精准高效。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加强内部协同合作,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核流程,严把公开信息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准确做好工作动态等内容的更新,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信息公告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设施,公开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同时依托辽宁省税务局网站基层栏目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及时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与细则,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自觉公示通讯地址、邮编、政务公开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方面仍需提升优化,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知识技能仍需提升等方面的不足。

2025年,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着重从三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工作流程管理,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抓好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更新,努力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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