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0:13 来源: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邮编:121000,电话:024-83760060,传真:024-83760301)。

一、总体情况

自贸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局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登记,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并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系列活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项税收政策,2024年共开展各类宣传辅导活动11次,其中开展“开业第一课”活动3次,“亲情会客厅”活动2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1条,行政处罚3条。全年在央级媒体刊发稿件12篇次,在省级媒体刊发稿件12篇次,在市级媒体刊发稿件3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2024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网站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为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提供了保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市局、管委会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区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三是规范保密机制,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2024年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局按照要求,整合网站信息,力求突出工作特色,定期登录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公开网联网运行,电子政务平台与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实现有效衔接,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方便公众信息获取,定期发布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2025年,区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2.精简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工作,以更好地把握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

3.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