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48号,电话:024-526801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辽宁省税务局和抚顺市相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需求,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事项、领导信息等内容;严把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4件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对发布内容把好审核关,有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利用门户网站本级机关页面,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差异化需求,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传播效应,加强对外公开电话的管理,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各类信息,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增进社会认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同时有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8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相关部门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的不足。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抚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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