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分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姜旖旎,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码:辽税征210399190015号税务检查证。
姓名:张宇宁,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码:辽税征210399190008号税务检查证。
以上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千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分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