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享受残疾、孤老和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员身份认定标准的通知》(辽财税〔2025〕183 号)规定:享受优惠的孤老人员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配偶,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