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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14:06 来源:盘锦税务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何伟,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11240001,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马宏义,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11192007

姓名:张明阳,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11180076,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孙逊,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11180103,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王庆久,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11180095,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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