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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纳税缴费信用复评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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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复评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办件编号 LYHF20251226 提交时间 2025-12-26 10:21:1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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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主体有下列情形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附件4)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核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

因距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可在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经营主体近12个月的纳税缴费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并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完成复评。”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5-12-26 1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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