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10000001099719Y/2025-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公开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5-02-12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省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为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站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抓理论学习坚定法治信念

一是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集中学习、领学、自学、研讨会议、邀请专家讲授、“一把手”上法治课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将增强法治意识和提升法治能力融入日常。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党纪学习教育期间,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次、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93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52次。

(二)强责任担当抓住“关键少数”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严格落实辽宁省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制发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认真学习辽宁省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4年)相关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高要求扛牢税务主责主业

(三)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聚财生财并举,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推动税源建设,有效促进税源高质量转化为税收收入。2024年,全省实现税费收入7609亿元,同比下降0.2%,减收13亿元。

(四)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五措并举”(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工作策略,扎实有序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2024年,全省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763.7亿元。

三、持续推进良法善治,高质量建设税费制度体系

(五)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起草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授权事项实施方案,制定辽宁省税务系统开展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编制了35项具体任务分解表,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在我省顺利实施。优化环保税协作机制,以构建“三方三级四项”征管服务体系为核心,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税法有效实施。

(六)完善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体系

配合制定《辽宁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对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进行规范。制定保障办法落实责任清单和配套制度建设责任清单,积极推动保障办法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完成辽宁省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操作规程的修订,会同省数据局制定辽宁省涉税费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机制,出台辽宁省共享涉税费信息目录(2024年版)。

(七)健全税务行政执法制度保障

制定辽宁省税务系统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一体式”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发票智能赋额工作管理指引(试行)、辽宁省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一体式”风险防控操作指引(1.0版),为数电票管理和风险防控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修订辽宁省土地出让类非税收入征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类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八)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8件,参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

四、坚持严格规范执法,高水平提升税务执法质量

(九)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发关于统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部分事项落实口径的通知,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执法公示内容、公示信息更新频次、执法全过程记录要素等事项,依托信息化数据支撑创新执法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规范执法、保护权益方面发挥作用。

(十)持续发挥裁量基准效能

持续做好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工作,研究裁量基准相关问题22个,明确执行口径4个,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获评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一等奖。

(十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制发辽宁省税务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提出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63条具体落实措施,督促各级税务机关对标对表持续推进,切实提升税务执法质量。

(十二)探索实施说理式执法

认真推行东北区域“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配套文书和说理标准,以偷税、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为切入点,引导执法全过程合法、合理、规范,提升了稽查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动了区域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

五、持续优化税收环境,高效能发挥税费服务作用

(十三)优化完善诉求解决机制

持续改进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诉求办结平均时效提速至5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98%。聚焦数据赋能,整合12366、12345、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9类诉求渠道,扎口收集分析诉求数据120.5万余条。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设立民营企业服务专线,累计受理转办诉求45458件。建立税务部门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累计收到来件14172件,均已及时转办并完成回复。

(十四)不断深化征纳互动服务模式

持续优化提升征纳互动服务,深化拓展“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服务模式,将辽宁税务微信企业号等渠道接入征纳互动,通过征纳互动税务端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全省建成121个集中服务运营中心,配备747名运营中心人员,统筹保障各渠道征纳互动服务。构建“远程虚拟窗口”跨区域通办等6个场景,累计开展智能互动1421826次,人工互动131575次,完成跨区域通办12446次。

(十五)积极探索企业纳税合规管理

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发《辽宁省企业纳税合规管理工作指引(1.0版)》及配套的重点事项提示,有效提升企业税法遵从意识,强化税收风险防控。编发《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手册》,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辞典》等系列政策指南,为纳税人系统学习税收政策、准确掌握涉税事项办理提供便利,获得纳税人广泛好评。

(十六)提升涉税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

编写辽宁省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指南,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化解税费争议提供清晰的场景式操作指引。选树10个优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积极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涉税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有申请、即听证”和“有疑难、尽听证”原则相结合,全面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印发辽宁省税务局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全省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机制113个,9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行,有效解决了反应强烈的社保费争议问题,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力度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十七)积极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监督体系

省局成立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明确组织架构、主要职责,持续抓好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及时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业务部门向纪检部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并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对鞍山、营口、盘锦市局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发现问题165个,同步对3个市局所属6个县区局开展交叉巡察,加强对农产品管理、成品油消费税、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强化风险分析和应对,开展全系统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人员交流轮岗,有效减轻重点岗位执法风险。

(十八)逐步健全税务系统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税务系统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缴费人、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代表和新闻媒体作为特约监督员,围绕贯彻落实税费政策、税务执法、税务管理、税风税纪等重点开展工作调研、明察暗访,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十九)全方位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持续强化层级执法督察,对照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全省开展层级督审项目33个。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督察。针对近两年未开展一案双查的出口骗税和违规取得出口退税案件开展合规性审查,防范化解出口退税管理等领域内部风险。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年初以来累计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6个。

七、促进法治水平提升,高标准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二十)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329人参加2024年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印发辽宁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实施方案,统一安排开展全系统网络培训,全省参训人员达19662人,学习完成率100%。

(二十一)强化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深入实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调整省局公职律师团队组成,组建3个公职律师团队,安排实践锻炼指导部门。组织全省税务系统15名公职律师参加“三省一市”公职律师培训班,开展全系统公职律师模拟法庭活动,提升公职律师执业能力。

(二十二)加大税收法治宣传力度

加大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税务精确执法等专题深度报道力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税法宣传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省市县三级民法典宣传解读讲座,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2024年,辽宁省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求相比,同纳税人对税收确定、纳税公平、执法公正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仍然不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纲要》收官之年,也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辽宁省税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税务总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税收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面化。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实化细化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持续优化法律规范制度体系。三是强化执行落实,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高水平打造效能税务。四是强化法治监督,发挥督查督办、督察内审、纪检监督等多渠道监督作用,推动税收法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五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支撑水平,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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