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4: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集中学习、领学、自学、研讨会议、“一把手”上法治课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将增强法治意识和提升法治能力融入日常。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共进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7次,个人自学1次,学习内容84项,研讨发言65人次。

2.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年市局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4次。

3.健全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度)》,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2024年)》,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聚财与生财并举,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推动税源建设,有效促进税源高质量转化为税收收入。二是有效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各类分析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建议参考。三是进一步提高税收预测的准确率,应用多种方法准确预测并把握经济环境、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2.精准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细化责任分工。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积极利用税务网站、税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纳税人学堂、可视答疑等渠道,开展广泛的税费政策宣传工作。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学习政策文件,组织部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代表开展线下税费优惠政策培训。四是开展精准推送。依托省局大数据平台,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纳税人,实施精准推送,更加高效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五是加强政策落实风险防控。利用风险管理系统推送和各业务部门抽取的税费优惠政策风险指标或疑点数据,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风险应对,同时通过日常复核和抽查复核的方式,加强对风险应对质量的管控,切实做到“应享尽享”,防止出现“不应享而享”问题。六是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在层级督查审计、专项督查督导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指标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督审部门职能监督作用,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七是做好问题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收集并快速向省局上报政策口径、征管操作、风险隐患、税费服务等问题,切实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3.有序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一是加强领导,把准改革方向。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罗天舒同志在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阶段转换工作部署视频会上的讲话,及时准确掌握贯彻落实《意见》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靶向施策,完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运用中期评估结果,全面查找改进短板弱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2024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行动措施》,包含3大类39项拓展措施,涉及13个部门,保障2024年我市税收征管改革提升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总结经验,保障改革成效。定期总结《意见》落实工作经验做法,向省局报送12篇月报、1篇团队事迹材料,1篇工作经验材料,已有5项工作被省局表扬性通报,1篇材料被《辽宁税务》采纳刊登,始终坚持总局和运用好改革的宝贵经验。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诉求响应机制。完成12366系统转交的咨询任务、转办单、工单;完成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转交的留言咨询;完成本地区热点问题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葫芦岛地区税费政策在12366热线知识库中的运维工作;全流程跟踪督办“互联网+税务督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确保纳税服务投诉办结率达到100%。二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市税务局推出11项59条惠民利企服务措施。通过加强新办纳税人辅导、青年志愿突击队“面对面”破解难题、成立“蓝色合伙人”税收志愿者服务团队、多渠道开展线上税收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吹暖经营主体。

5.“项目管家”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全系统为14个省级重大项目、30 个市级重大项目等选派百名税务干部作为“项目管家”,推行全流程、包户式的精准服务,为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贡献“税力量”,得到了企业的肯定。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权益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涉及税收征收管理、行政处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项文件清理。今年市局开展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1个文件,开展文件清理2次。

(四)强化法制保障扎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第一议题”作为党委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持续推进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持续推进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工作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对内强化培训,让执法人员吃透标准,精准运用,保障执法公正严谨;对外加强宣传,使纳税人明晰规则,减少疑惑,提升税法遵从度。以一以贯之的努力,促使裁量基准落地生根,为东北区域税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注入源源不断动力。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省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部分事项落实口径的通知,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执法公示内容、公示信息更新频次、执法全过程记录要素等事项,依托信息化的数据支撑创新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规范执法、保护权益方面发挥作用。

3.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省局《辽宁省税务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六大重点任务、《辽宁省税务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任务清单》18项重点工作任务、63条具体落实措施,督促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对照相应标准,持续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照《辽宁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向省局报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和《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4.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在6大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12项涉税业务办理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稽查局对重大税务案件按照“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所配套的文书载体和说理标准,以偷税、虚开、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为切入点,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引导,确保其合法、合理且规范。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推行说明理由制度,不断提高执法精准度。

5.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一是强化警税联办。创建并完善“税警检”三长协作机制,以案件为依托、加强警税信息共享,推广应用警税协作工作平台,创新运用信息化战法,联合严厉打击涉税非法行为。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稽查部门以堵漏增收和打击不法为主线,重点打击偷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全力配合监委、公安等部门做好涉黑涉恶涉乱税务案件查办工作。三是开展积案清理工作。稽查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稽查积案清理工作,一类积案12件已全部清理,积案清理率100%。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不断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涉税舆情应对等制度。坚决落实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7×24小时舆情监测,加强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意识,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居安思危。

(七)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监督保障执行能力得到提升。推进纪检专责监督向派出机构延伸。推进机关纪委实体化运转,市、县两级党委纪检组增配1名副组长兼任机关纪委书记。规范完善稽查纪委组织架构,指导其细化工作规则,建立负面清单库,依托负面清单评查稽查案卷187件,整改问题211个,推动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纪税协作更加密切。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深与地方纪委监委、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交流,及时向地方纪委监委汇报工作成效,相关工作做法得到了市纪委主要领导表扬性批示2次。一体化综合监督稳步推进。市局制发《葫芦岛市税务局部门职能监督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督重点,督促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职能监督。

2.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合作,及时掌握税务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案件查办全面实现提级管理,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2件。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双向倒查”,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分析研判风险问题,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4次,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分析研判风险问题。利用全市2个税务纪检协作区,结合各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察访内容,开展明察暗访30余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21类69项自查清单,有序开展自查工作。

3.强化内控督察力度。一是依托职能监督一体化内控平台,开展税收疑点指标监管。二是开展各基层单位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增值税发票内部快反疑点核查工作、省局重点风险核查工作以及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抽查工作。三是切实做好督察审计。全年对4个县区局开展层级督察审计,并对其中3个单位的原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个体工商户逃避缴纳税费、一般注销风险数据核查、审前风险排查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多项专项督查督导工作。四是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4.积极接受内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署、总局、省局等巡视巡察、督察审计等内外部监督,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推动建章立制和工作改进提升。对持续整改的问题,逐一开展分析研判、找准整改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和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为抓手,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和“政务公开日”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编发税费政策宣传资料,受到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妥善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要求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监督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透明高效运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有申请、即听证”和“有疑难、尽听证”原则相结合,全面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复议调解常态化开展,突出立案前调解,有1件行政争议在立案审查环节通过调解化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另有1件行政争议在复议申请受理后审理中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全市调解结案率同比略有提升,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积极参与税务行政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在线旁听庭审活动,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司法部门各类法律建议。加强与司法部门在稽查案件查处、执行、破产等重点领域的协同合作,提高执法质效。全年全市发生税务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本期发生3件,除开庭前撤诉2件,其余开庭案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3.推动涉税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市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围绕硬件建设、组织建设、机制建设、业务能力、创新项目等方面持续发力。选树在编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人才等相关人员,积极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涉税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目前全市建立市级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个,区级咨询调解中心1个。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聚焦财税数字化,数电票全面上线。开展内部培训,把握业务掌握深度;拓展线上宣传,把握直播互动温度;聚焦突出问题,把握上门辅导精度;锚定关键环节,把握风险管理力度。总体覆盖率99.43%,总体纯电率98.76%。

2.瞄定办税高效能,新电子税务局应用平稳运行。制定上线工作方案,组建市、县两级专班,完成3批数据采集、5批数据清理,133名税务干部参与双轨测试,参与线上培训7轮共702人次。市局专班制作《新电子税局推广上线专题培训》课程发布于“学习兴税”APP,完成全员培训。市局专班制定《新电局推广上线运维保障方案》和《新电局快速反应机制》,汇总制发《新电子税局推广上线常见问题解答》、《新电局测试上线推广问题汇总表》涵盖问题近400个,做好新电子税局应用保障,不断提升全市新电子税局应用运维质效。

3.点亮智慧办公光,慧办平台全新上线。慧办平台推广上线是“金四”建设的关键环节,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落实,市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关于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推广上线工作的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培训辅导方案》,组织线上培训2次,同时在学习兴税平台开设“慧办平台专题培训”,实现税务干部培训全员100%覆盖。

(十)强化法治教育和宣传工作

1.积极开展税收普法活动。严格遵照总局、省局宣传方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依托网站、新媒体平台网络传播优势,全面提升税收政策宣传创新能力,我市各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1649条,其中外部网站发布信息7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13条,微博平台共发布信息225条。围绕“股权转让政策解读及申报方法”、“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知识讲解”,组织开展纳税人学堂在线直播、录播辅导13期,网络点击量12万余人次。全年共开展13期“可视答疑”视频直播,解决问题561个。不断提高全民税务法治意识,普法实效不断提升。

2.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新入职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开展2024年全市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能力测试,共抽选322人参加,其中行政管理条线102人,税收业务条线220人。

3.提高公职律师实践水平。持续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让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争议解决等工作中,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公职律师网络培训班,实行公职律师上挂市局锻炼,组织公职律师参加旁听庭审,逐渐提高公职律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2025年,全系统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贡献税务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推动税收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面化。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聚焦“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办税缴费服务、提升税务监管水平、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三)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税收高质量发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出一系列优质高效智能、利企便民惠民的措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实施和监督

充分调动税政、征管、稽查、纳服、数风等各部门力量,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督察内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绩效考评等职能监督作用,推动法治工作任务落实,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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