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青年普法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丹东市税务局青年普法队深入餐饮企业,向财务人员普及应当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义务,详细讲解了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开具发票,不得拒开或虚开发票,明确了不履行开票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同时,普法队向餐饮消费者宣传索要发票的合法权益,宣传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纠纷时,发票能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财务人员的依法开票意识,提高了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