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徐文刚,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114190087,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王洪伟,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114190045,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范哲,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114190015,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姓名:张武,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征210114190005,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于洪区税务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