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抚税二稽通〔2025〕53 号
发布时间:2025-09-12 10: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抚顺浩元昌纺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402MA0QFNDU3R):

事由:因股室变动及原检查人员退休,检查人员由庄丽(人员退休检查证已作废)、王振宝(辽税稽2104180248)、于涛(人员退休检查证已作废)变更为张洋(辽税稽2104180267)、董瀛谨(辽税稽2104180231)、张孟雪(辽税稽2104240008)、李世隆(辽税稽2104180241)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通知内容:检查人员由庄丽(人员退休检查证已作废)、王振宝(辽税稽 2104180248)、于涛(人员退休检查证已作废)变更为张洋(辽税稽 2104180267)、董瀛谨(辽税稽 2104180231)、张孟雪(辽税稽 2104240008)、李世隆(辽税稽 2104180241)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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