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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日期应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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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日期应怎样计算?

办件编号 LYHF20261010 提交时间 2026-10-10 14:17:0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规定:

第十条  纳税人新安置的残疾人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其他职工从录用的次月起计算;安置的残疾人和其他职工减少的,从减少当月计算。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6-10-10 1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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