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公告 打包 税务总局 收益 产生
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发布前设立的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打包计算时,能否扣除信托管理费?
发布时间:2026-10-23 10: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第四条的规定,《公告》发布前设立的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收益打包计算时,不允许扣除信托管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