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海昌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681MA0QCM9Y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丹税二稽通〔2026〕49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可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书面文本。
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8号
联系人员:王佳博,姜思羽
联系电话:0415-2819147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丹税二稽通〔2026〕49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