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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09: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李享斌(纳税人识别号:211422196007285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我局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葫税稽通20266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葫税稽通202666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并签收《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

联系人:门欣、陆大伟

联系电话:0429-8226256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葫税稽通202666号)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2月5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葫税稽通〔2026〕66 号

李享斌(纳税人识别号:211422196007285019):

事由: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通知内容:检查人员由万建军、杨猛、齐德石变更为门欣、陆大伟。

 

202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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