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姓名:王安波,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180198
姓名:苗印学,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192005
姓名:于立为,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210017
姓名:尹继红,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180238
姓名:王爱华,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210005
姓名:王晓东,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210012
姓名:栾震,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210007
姓名:秦博,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检查证号:辽税稽2103180235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作废声明。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