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1.姓名:张东,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1230008;有效期限:长期;
2.姓名:李鸿飞,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1210017;有效期限:长期;
3.姓名:刘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1180358;有效期限:长期;
4.姓名:佟大鹏,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1210111;有效期限:长期;
5.姓名:刘军,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1210094;有效期限:长期;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