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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14: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我局对辽宁腾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800MA10RQXL9U)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6〕11号)、辽宁通旺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800MA10T2M7XP)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6〕9号)、营口市明昊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800MA10292822)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6〕7号)、辽宁明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1210800MA10JQPG3W)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6〕8号)、辽宁航飞物流有限公司(91210800MA10T1D028)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营税稽二罚告〔2026〕10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325房间领取上述文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审理股 0417-6658487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宁街南宁里1号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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