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的通告》规定:“二、邮寄申报的资料
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纳税人选择在年度汇算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六)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个人养老金的,需附报《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七)纳税人填报其他免税收入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八)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纳税人也可以就近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