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的“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次填写什么?
发布时间:2026-04-10 11: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规定:“附件: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说明调整为: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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