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线索,依法查处了丹东市鸿汇燃料有限公司天城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天城加油加气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5年,该加油加气站通过现金收款不入账、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累计少缴增值税等税费85.75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160.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大数据比对揭示申报异常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天城加油加气站的纳税申报数据与其实际经营态势呈现显著背离。
该加油加气站地处交通要道,车流不息,经营态势平稳。然而,2022至2025年间,其累计申报销售收入为7251万元。对比显示,该加油站申报的收入明显低于同区域、规模相近但车流密度相对较低的加油站。
综合来看,其申报收入与同行业横向对比、与自身经营能力严重不符,存在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重大嫌疑。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天城加油加气站立案检查。
账实不符,现金流向成谜
为核实真实营收,检查人员首先赴该加油加气站注册经营地实地调查,并依法调取其财务账簿进行核查。初步核查发现,其账簿记录表面规范,与纳税申报数据吻合,未发现明显问题。
那么,真实的资金流入渠道究竟如何?检查人员随即对该站收银员进行询问。收银员陈述,营业款除对公账户收取外,尚有部分通过POS机刷卡或现金方式收取,其中现金收入均统一交由站长处理。
随后,检查人员依法询问了该加油站站长于国斌。于国斌承认确有现金收款,但坚称所有款项均已足额存入对公账户。然而,账簿中却并无相关现金收入记录,这使得疑点进一步聚焦于现金收入的真实去向。
为获取客观的核心经营数据,检查人员立即依法调取了该站所有加油机内部电脑板的原始销售记录。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期间,加油机原始记录载明的累计销售收入约为8157万元,而其同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销售收入仅为7251万元,两者存在906万元的缺口。
面对加油机原始记录与纳税申报数据间的确凿差异,检查人员依法对该站经营负责人季树鹏进行询问。在确凿证据面前,季树鹏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将部分现金收入不入账、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

隐匿收入终受惩处
经查实,2022年至2025年,丹东市鸿汇燃料有限公司天城加油加气站实际取得营业收入8157万元,其通过现金方式隐匿应税收入906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85.7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行为,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丹东市鸿汇燃料有限公司天城加油加气站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60.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