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入税费服务、营商环境治理各环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宾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县域重点商圈、沿街商铺开展上门普法宣传,聚焦个体经营户法治需求,以法典为引领、以发票管理为切入点,精准开展普法宣讲,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发票作为商事交易法定凭证,是税收征管重要依据,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履约、交易保障原则的具象体现。此次活动摒弃传统集中宣讲模式,采取逐户走访、进店宣讲、一对一答疑等多种普法方式,覆盖餐饮、零售、生活服务、文体等多领域小微商户,普法宣讲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针对商户普遍关心的“小额消费能否拒开发票”等经营困惑,税务干部现场以案释法、耐心解读。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易履约条款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发生真实商事交易,商户即负有依法开票义务,无消费金额豁免规定。拒开发票不仅违反税收管理规定,更是未履行商事履约责任,极易引发消费纠纷与投诉,切实为商户厘清经营法律边界、防范涉税涉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