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承受股权一方是否需要针对所承受的房产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26-05-09 10: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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