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采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防范采购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沈抚示范区税务局)拟选定2家代理机构,建立本局代理机构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沈抚示范区税务局采购项目分为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两类。其中,政府采购项目包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非政府采购项目包括办公用品、信息化耗材、维修定点、体检等项目的比选工作。通过本次选定工作确定入库的2家代理机构为未来3年沈抚示范区税务局政府采购项目及非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代理服务。
二、代理机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
2.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必需的办公条件、专业设备,拥有固定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具备政府采购相关专业资质及从业经验。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处理。
三、选定流程
(一)公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接受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自愿报名。
(二)初步筛查
收到代理机构选拔材料后将对报名响应单位进行初步筛查,确保候选代理机构符合基本资质要求,收费标准与市场行情相匹配。若报名响应单位超过3家,优先选拔近3年内有税务系统政采及非政采代理经验、无辽宁政府采购网扣分记录的机构,确定入围考察名单。
(三)实地考察
由考察组对入围考察代理机构场地环境、设备设施等要素进行实地考察。
(四)抽签
如通过实地考察环节代理机构超过2家,在入围名单中随机抽取2名代理机构组建沈抚示范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库。
(五)结果公示
将拟合作的2家代理机构名单在沈抚示范区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信息、“信用中国”记录、办公场所基本条件、评标室建设以及专业设备条件等。
(二)服务团队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社保缴纳记录、政府采购相关专业资质及从业经验。
(三)业绩
近三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如承接税务系统采购项目代理工作可在前位列明。
注:此部分页数不超过20页。
(四)服务方案
针对沈抚示范区税务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以及非政府采购比选项目制定的针对性服务方案,重点体现本机构所具备的防范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的措施或技术手段。
(五)报价情况表
分为政府采购项目及非政府采购项目两类进行报价。
五、合作管理
1.本次选定的代理机构最长服务期限为3年,委托代理协议按年签订,服务期满后重新组织选定工作,确定下一期合作代理机构。
2.采购项目实施前,需从本次选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代理机构进行合作。
3.委托代理协议中,以2家代理机构报价的平均值确定最终协议价格。
4.合作期间,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要求开展代理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项采购工作及评价考核。
六、退出机制
合作期间,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立即取消其合作资格,从机构库中退出,且3年内不再合作:
1.不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基本资质条件,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评价考核中不合格,或经约谈整改后仍未达到服务要求的。
3.在代理采购业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操作、与供应商串通舞弊、泄露采购内幕信息等行为,导致采购项目无效或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的。
4.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义务,无故拖延采购工作、服务质量低劣,导致采购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的。
5.存在索取、收受不正当利益等廉洁问题的。
6.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出现重大质疑、投诉,且经核查确属其责任的。
7.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叶迪 18040221033
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6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