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销企业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进入【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查询并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购买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销售方录入《确认单》发起红冲流程,购买方无需确认,销售方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2)购买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购销双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由其中一方录入《确认单》,经过另一方确认后,销售方即可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