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东部山区鸭绿江畔,有一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六大无污染区之一的天然净土。这里出产着被誉为“国之瑰宝”“东北第一绝”的宽甸石柱参。石柱参源于野山参品系,因对自然条件要求极为苛刻,异地栽培则发生劣变,当地人说“非石柱子之土、之气、之水不可得”。400多年的栽培传承,造就了石柱参芦高体灵、皮老纹深、须带珍珠疙瘩的独特品相。2013年被批准为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如今,宽甸振江镇种植面积已超3600亩。
产业要做大,合规是根基。近年来,不少参企、合作社深耕人参初级加工、线下集散、线上直播销售,可不少经营主体对涉农税费政策、票据规范、账目划分一知半解,无意间埋下涉税隐患。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主动上门,开启了面对面暖心税务辅导。税务干部用接地气的大白话,结合石柱参产业特点拆解政策。针对本地参农自产鲜参经清洗、晾晒等初级加工后销售这一核心业务,详细讲解自产农产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反复提醒免税仍需按期申报。同时税务干部还帮助企业厘清初级加工与深加工边界,告知企业只要不进行皂苷萃取、膏液熬制等深加工,简单分装包装不影响政策享受;若同时经营两类业务,务必分开核算收入成本,避免账目混淆。
石柱参多年生长的特性,是财税处理最大难点。前期参苗、肥料、人工管护等项目需连续投入多年且只有支出没有销售收入,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或者采挖当年集中入账都极易造成成本核算失真,引发涉税风险。
对此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指导企业建立生长周期台账,按参龄分批归集成本,把多年管护成本逐年摊销,待到起参销售年度匹配结转成本,实现收支核算真实合规。宽甸长白山石柱野山参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女士表示:“经过这次辅导,我们摸清了凭证留存、账务处理的全套方法,更有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建立石柱参产业常态化服务机制,持续跟进辖区参企发展需求,精准推送税费政策、风险预警提示。助力石柱参稳步做大、走出大山,在新时代书写乡村振兴的“参”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