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规定的长期资产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6-08-14 09: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取得的长期资产,是指以直接购买,自行生产、研发或者建造,接受投资、捐赠或者抵债等各种方式取得的长期资产;不包括租入的长期资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按照存货核算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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